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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浮躁” 谁要遭殃?

发布时间:2014-01-25 浏览次数:2090

继几天前在公开将律协的处理决定书发在自己的微博上之后,昨天下午,李某某案中王某的代理律师周翠丽,又将法院李某某案的一审判决书发布在她的微博上。北京青年报记者看到,判决书的首页上,“犯罪记录封存,不得提供他人”的红色印章,非常醒目。周律师此举,再次引起了公众的关注。(1月24日《北京青年报》)http://www.ahgy.net,安徽国运律师事务所,安徽律师事务所,国运律师事务所

尽管周律师一再为自己的行为辩解,然而,据检察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说,李某某案已成关注度极高的案件,又涉及未成年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将判决书发到网上都不应该。法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认为,“悬案封存”是法院的基本原则,李某某案的犯罪档案是肯定要封存的,因为必须保护几名未成年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下,和缓刑的罪犯。周翠丽律师的行为极其恶劣,法院已向司法局,市律协投诉。

不仅周翠丽律师此举鲁莽,以李某某案为例,一些律师的表现差强人意。兰和律师被李家聘为法律顾问之后,俨然媒体明星,频频发表不当言论。替李家辩护当然没错。但是作为一个律师,发表的言论理应更专业,更能让公众信服。然而从实际效果来看,似乎事与愿违。

比如,梦鸽申请公开审理李某某案,想必得到法律顾问兰和的认可。然而,《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兰和律师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岂不是视法律为儿戏?

公平正义是衡量理想社会的重要标准,是人类社会进步追求的价值取向。神圣的法律一向被视为社会的道德底线,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屏障。法官和律师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理应忠于职守,为社会公平正义构筑坚强屏障。

令人遗憾的是,司法腐败有如毒瘤,已经渗透到司法的各个环节,成为司法机关久治不愈的顽症,老百姓对此深恶痛绝。“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关系为关键”;“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案子一进门,两头都托人”等顺口溜,就是司法腐败的生动写照。上海法官集体嫖妓,更是让法律颜面扫地。


打铁还要自身硬。律师的职责是讨公道,而不是搏出位,更不是搅混水。如果法官、律师浮躁,办案自然就没了底线,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必然全都打了水漂。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也就在所难免。

治理司法腐败,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靠深化制度改革来规范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当然,严肃查处司法腐败责任人,追究其法律责任,是消除公众质疑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手段。

现在,北京市律协已就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中周翠丽等六名律师涉嫌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行为做出了处罚决定。周翠丽等六名律师的当务之急是要深刻反思,即便是给冤枉了,也要通过正常途径解决问题,千万不要将微博当成了表达不满情绪的法外之地http://www.ahgy.net,安徽国运律师事务所,安徽律师事务所,国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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